
【前言:選路比趕路重要】 台灣作為美國的條約國(Treaty Country),擁有一個極大的優勢—— E-2 簽證。但在移民市場上,大家常聽到的是投資金額高昂的 EB-5 投資移民。如果你手上有一筆創業資金,該一次梭哈買綠卡,還是先用小額成本換取經營權?
1. 資金對決:80 萬 vs. 「Substantial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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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5: 目前的最低門檻是 80 萬美金(目標就業區 TEA),如果是一般地區則需 105 萬美金。這是一筆巨大的現金流支出,且資金來源(Source of Funds)審核極其嚴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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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2: 法律沒有寫死金額。在實務中,南加州許多服務業、零售業約投入 10 萬至 15 萬美金 即可獲批。
2. 速度對決:數年等待 vs. 數月落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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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5: 即便現在有排期優化,從遞件到拿到臨時綠卡,通常仍需 2 至 4 年 甚至更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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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2: 透過美國境內 ACOS(Change of Status)申請,使用加速處理(Premium Processing)最快 15 個工作天 就能得知結果;即便走海外領事館面談,通常也能在 半年內 舉家搬遷美國。
3. 就業要求:10 個全職 vs. 無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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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5: 強制要求創造 10 個美國全職工作。對於剛起步的小型創業者來說,這是一筆沉重的人事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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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2: 只要證明企業不是「邊緣性(Marginal)」的,能養活全家並有發展潛力即可,對雇員人數沒有硬性要求。
【引路巷的實戰建議:先 E-2 後 EB-5 的「階梯式移民」】 我們很多客戶選擇先以 E-2 快速落地,讓小孩先讀公立學校、配偶直接合法工作,同時在美國經營生意。等生意穩定後,再透過營收轉投 EB-5 或走 EB-2 NIW 拿綠卡。 這不是放棄綠卡,而是用最有效率的方式「人在美國等綠卡」。




